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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要求各地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

引用
@@ 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局联合下发通知,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作出相关规定.

电动自行车、超标车、标准、管理规定

2011-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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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1672-6936

32-1685/TH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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