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与让予的交错——论海德格尔式“泰然让之”的内在结构及其伦理缺失
“泰然让之(Gelassenheit)”是理解海德格尔后期技术批判以及存有之思的关键概念.它具有一种双向结构:一是存有本身的层面,即存有本身的自行敞开与让予;二是属人层面,即人对存有本身之让予的让予.其中,属人层面的泰然让之又具有三个环节:从主体性强力意志以及表象性思维中的“让出”——无所施为地等待——“让”自身“入”于存有本身的自行敞开.然而,泰然让之并非一种消极性的存在姿态,而是有着“力量和决心”在其中隐藏和支配着,通过归属于存有而促进自身本己本质的提高,从而呈现出意志与让予相交错的结构.此外,泰然让之作为海德格尔后期所谓“源始伦理学”的核心姿态,必然会使得自我与他人的关联隶属于与存有本身的关联,从而为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所批评.但需要注意二者的视角差异,以及两种伦理观之间的互补性.
海德格尔、意志、泰然让之、敞开域、伦理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B201702B031
2019-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4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