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民教育中的"四个结合"
我国公民意识教育应注重"四个结合":公民意识教育的起点应注重公民权利教育及其与公民义务教育相结合;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应注重公民的法治信仰教育与公民伦理教育相结合;公民意识教育的方式应注重制度性严格约束与公民自教自律相结合;公民意识教育的承担者应注重党和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专职队伍与民间组织相结合.
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法治的精神信仰、自教自律、民间组织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0-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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