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89.2011.09.006
徘徊于义务道德与愿望道德之间的婚恋观
在现代社会,作为人的道德价值体系的婚恋观呈现二元分裂的特征,这种二元分裂体现在:人往往趋向于用义务的道德约束自己,却用愿望的道德评价别人.采用双重标准;义务的道德与愿望的道德因男女有别而作用域各异:人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也有所差别,对婚姻大多比较慎重,采用愿望的道德进行评价.对于恋爱的态度却相对宽容和随意。这种二元分裂的原因在于个人微观的“私心”与社会宏观的“纵容”,后者从历史的维度看包括婚姻传统文化的间接纵容,从现实的维度看包括社会现实环境的直接纵容。基于亚里士多德平等公式的运用与采取统一标准的空想性,应当回归人性,树立对待二元分裂婚恋观的理性态度。
婚恋观、二元分裂、义务道德、愿望道德
B823(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1-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