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5884.2014.06.015

论案例教学法在地方院校法理学课程中的应用①--以邵阳学院政法系法学专业为例

引用
法理学是学习法学的入门理论课程,但一些地方院校法理学课程受传统讲授法、教学内容及就业状况等因素影响,法理学教学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到法理学课程的生命力。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引导学生从个案理解抽象的法理,培养法律思维;有助于提高学生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提升学习兴趣。相较于传统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对教师、学生提出了更高要求,并要求教师精选能适应教学所需的经典案例、地方典型案例及虚构案例。法理学课堂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讲解原理和法律规范、展示案例与课堂论辩、课堂提问并评析总结、布置作业以巩固学习等步骤。

案例教学法、地方院校、法理学、应用

G642(高等教育)

2012年度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2JG03

201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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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1674-5884

43-1492/G4

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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