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环境法治的实践转向
在社会转型中,我国环境法就必须在实践方式上实现自觉地更新与转换.中国环境法治应该在以下方面实现创新:借助利益引导机制调整人的生态行为;通过利益补偿机制来实现环境治理;通过自然物权利保护机制实现"生物圈的团结";通过克制有害于生态的需求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乡土文明的功用,减少环境污染.
环境法、风险社会、乡土文明
25
DF46(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45-151
环境法、风险社会、乡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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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45-15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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