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执行立法的模式选择
@@ 一、问题的提出
在立法机关即将启动新一轮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制定一部面向21世纪的新民事诉讼法典之际,值得反思并且需要认真对待的是民事诉讼法典化目标的实现路径问题.形式意义上的民诉法典,在新中国已经存续了近三十年,但距离法典化的真实需求还相差甚远:一方面,现行法典以民事争讼程序为主要调整对象,而对于非讼程序法、法院调解法、民事保全法、民事执行法等不适用争讼程序原理的程序制度在立法供给上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就民事争讼程序本身而言,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新中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立法、法典化、程序制度、民事执行法、真实需求、形式意义、实现路径、民事保全、立法机关、立法供给、调整对象、调解法、程序法、原理、启动、目标、距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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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动产强制执行程序研究10BFX05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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