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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之提单的功能异化

引用
航运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合同概念的历史变迁等诸多因素使然,作为一种为立法所明确的功能,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这一功能正在得到修正.在特定的条件下,提单就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这就是提单的功能异化.这必然促使我国现行立法关于提单功能的界定发生变化.

提单、合同概念、变迁、功能异化

19

DF961.9(国际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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