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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代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

引用
依托于<汉科考略>①一文,应驳斥"汉代无科说",坚持汉代有科的观点;依据出土的史料,汉科不仅是定罪正刑之法,同时是计功行赏之法;汉代法律形式除律令之外,还有科比和品约.品约是由各都尉府分别制定的一种法律形式,唐代的烽式就是基于汉代的品约而逐渐形成的军事规范.

汉代法律体系、汉科、科品、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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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法的理论(法学))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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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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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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