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对我国环保NGOs的法律分析

引用
@@ 在我国环境法制的民主化建设过程中,赋予环境保护的主体以合法的资格,并规定他们享有的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民主化的前提.鉴于我国民众环保声音的微弱,法律应该鼓励健康的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使他们担当起政府所不能完全承担的职责,弥补政府和市场失效所带来的环境保护制度的漏洞.本文为了行文的方便,借用英文简写的非政府组织的标记NGOs,来指称关于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本文将从环保NGOs的特点和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环保NGOs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及我国相应法律的不足三个方面论述.

环保、环境保护制度、非政府组织、法制的民主化、法律地位、市场失效、建设过程、环境权利、资格、职责、英文、声音、民众、漏洞、借用、健康、简写、标记

G27;X19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5-4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002,(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