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理论中的国家问题思考
@@ 一、引言
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大都认同并强调国家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重要性,特别是在确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后,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广泛影响的经济法理论都可以用直接体现国家职能作用的名称来概括,如国家协调论、国家干预论、国家调节论等.并且,理论界对国家职能作用的表述逻辑通常大致是这样的: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存在着盲目性和局限性,为了克服这种缺陷或失灵,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国家会从或者应该从整体或全局利益出发进行高层次的调节,而经济法则是国家干预或调节的法律形式.①
经济法理论、国家干预、职能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调节、稳定和发展、经济法主体、国家协调论、资源配置、市场作为、经济协调、经济法则、法律形式、局限性、干预论、法学界、缺陷、目标、名称、逻辑
D92;DF4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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