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455.2014.11.043
宜昌棚改接轨市场政府引导服务
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规定的可供被征收人选择的两种补偿安置方式.随着湖北省宜昌市货币补偿制度的完善,货币补偿在宜昌市棚户区改造中被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选择,选择比例从《征收条例》实施之初的5%上升到目前的38%,个别项目已达到50%.
宜昌市、市场政府、货币补偿、选择比、条例、国有土地、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制度、安置方式、棚户区、湖北省、改造
D63;F29
201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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