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降低"案件比"的实践对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创设"案件比"指标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基层检察实践中,如何运用"案件比"指标理念引导规范诉讼程序运行,提升诉讼质效,优化资源配置, 把每一个诉讼程序都用到极致,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做到极致,实现最少司法资源投入产出最优检察产品,笔者以湖北省黄冈市10个基层院办案数据为样本,探讨降低"案件比"的基层对策.
实践对策
G711;G40-057;F121
2020-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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