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股东协议在公司治理中的效率和稳定性
股东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私法领域的合伙合同,由《合同法》调整,在公司商业实践中发挥中重要的作用;而公司治理领域相关的问题,一般由《公司法》及其相关解释进行调整.司法判例中也存在因为股东协议与公司治理存在冲突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其价值冲突是股东协议在公司治理里是效率优先还是稳定性优先的问题,深层次差异是对公司本质认识不同,即公司契约论和公司本体论在公司治理中的不同体现.本文将从股东协议在公司治理中的效率和稳定性两个角度,探讨实现协调与平衡的可能性.
公司治理、股东协议、稳定性
D922.291.91;F276.6;F832.51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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