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内容,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017年11月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第十二条进一步列举了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三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其一为恶意插入链接、强制跳转,其二为误导、欺骗用户修改、关闭、卸载他人产品、服务,其三为恶意不兼容.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亦设置了兜底性条款,从而提高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严谨性.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司法机关审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纠纷案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指引,有效改善了以往司法工作中"无法可依"的窘境,加强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治理水平.
网络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
D922.294;F713.36;F284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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