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实施.规定在环境污染、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也可以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部分同时提起诉求,由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至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诉讼制度被明确,但由于其成立时间短,加之立法规定的不完善,在诉讼程序、诉讼请求、赔偿资金的管理等环节仍然存在不少争议,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讨论研究,以使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能够更好的发挥其立法本意.
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
D925.1;D669.5;TP311.52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基金项目2019YB007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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