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中的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区分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陪审制度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选拔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普通公众参与审判的制度.我国的陪审员制度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略到完善,形成了一部关于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而这部法律的最大亮点,就是在第二十二条 1中规定了由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时,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做出了专门规范,区分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时对于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适用问题表决的范围.合理界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有助于在案件来源与类型上进行早期把控,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实时性作用,达到实时性参审,从而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
人民陪审员制度、事实审、法律审
D926.2;S-9;G25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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