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86X.2018.15.099
论离婚财产分配中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
一、我国法律中对于离婚财产的规定
1、婚姻法第17条及其司法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妇女权益保护、权益保护问题、财产分配、离婚财产
D923.9;R47;F842.69
2018-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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