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86X.2018.15.075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法》以灵活的机制设置,为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提供事宜的制度依据.文章通过对比小型民营企业、中型民营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类型管理特点分析相应治理模式的运行方式.小型民营企业治理模式简单及高度统一,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及经理多为一人共同担任,监事由控股股东委派.中期民营企业相互制衡的企业治理模式有实际需求,股东的表决权制度及股权转让制度凸显股东利益的平衡.大型民营企业企业治理模式相对成熟,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分级清晰.
公司治理结构、民营企业公司、公司法
F272;D922.291.91;F832.33
2018-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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