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686X.2018.15.063

互联网消费金融中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探析

引用
一、知情权受到威胁 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进行金融产品交易之前、之中及之后所享有的要求金融机构向其全面、准确、及时、透明地披露有关信息的权利".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领域,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特征,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接触不到实际的产品,也无法直接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其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了解只能依赖网站上展现的信息,当大量复杂、烦琐的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涌现到消费者面前时,缺乏专业知识背景、对市场不甚了解的消费者极易忽略其中重要的产品及市场信息.与此同时,经营者往往以显著、直观的形式宣传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等吸引眼球的指标,却弱化对产品特征、风险等信息的披露,使消费者难以了解产品的特性和风险,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除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领域外,对互联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还较多存在于P2P网贷和众筹模式中.P2P网贷和众筹模式的实质是互联网平台运营商促成资金提供方和资金需求方达成交易,由此形成的一种居间合同关系.在此居间合同关系中,如果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则构成对知情权的侵害.

互联网消费金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问题探析

F832;D923.8;R47

2018-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8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楚天法治

2095-686X

42-1854/D

2018,(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