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86X.2018.15.037
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侦查的困境与出路
一、污染环境罪概述
现行刑法中的污染环境罪是由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改而来,与之前相比,扩大了环境保护的范围,同时限制了犯罪构成中的后果.即环境保护客体由原来的大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扩大到所有环境要素,后果由原来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变更为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这一变化也标志着本罪的法益保护重心的转移,更加注重对破坏自然环境行为的遏制和打击.
污染环境犯罪、困境与出路、案件侦查、犯罪案件
D922.68;G641;C913.5
2018-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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