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686X.2018.15.033

人民法院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可否予以变更之浅析

引用
一、法院有权直接变更指控罪名的理论根据 1、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该解释为法院有权直接变更指控罪名提供了立法上的支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可见法院拥有变更指控罪名权是有其刑事诉讼法依据的,只不过《解释》将其进一步明确化了.

人民法院、起诉书

D926.2;D63;K265.9

2018-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楚天法治

2095-686X

42-1854/D

2018,(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