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86X.2016.05.116
特殊普通合伙研究
特殊普通合伙是作为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存在,其制度设计的目的乃是对无辜的合伙人加以保护,以促使专业服务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殊普通合伙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现了诸如增加交易相对人的风险和司法成本等问题.特殊普通合伙的历史及其现状都值得仔细考察和研究.
特殊普通合伙、有限责任、无限责任
D922.291.91;F270;F719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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