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86X.2016.05.106
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认定问题研究 ——以徐工集团诉成都川交工贸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起源于美国.我国于2005年第二次修订《公司法》时,将这一制度写入了新的《公司法》.本文将围绕公司法人制度的优缺点分析如何认定公司人格混同及其责任的承担等问题.
公司法人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公司人格混同
D923.6;F276.6;F426.8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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