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86X.2016.05.029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与裁判效力分析
2012年新修订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撤销权诉讼进行了规定,这是第三人为避免自身利益受损而享有的特殊事后救济程序.虽然有条文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法条的理解与运用上仍存在问题.因此笔者提出受原判决效力扩张影响的第三人是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的适格原告;管辖法院需要对第三人提出的撤销权诉讼主张进行实质审查;当原诉讼当事人提起再审程序和第三人撤销之诉同时提起情形下,法院应当先按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做出裁判,之后第三人根据再审判决的不同情形决定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权之诉;适当延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期限,设置合理的消灭时限;并针对第三人胜诉与败诉情形下的裁判效力进行分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具体程序、裁判效力
D915.2;F810.423;G641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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