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46/j.cnki.jcqis.2015.04.015
关于社会组织协商的探索研究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但对社会组织协商没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相比于其他6种协商渠道,我国社会组织协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空间都很大.积极探索、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具有重大意义.从概念的外延来看,社会组织协商包括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协商、社会组织与企业的协商、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协商、社会组织内部的协商等4个方面.从浙江省各地的实践来看,社会组织协商主要有参与立法协商、参与决策协商、参与行业协商、参与社会协商、参与国际事务协商、开展社会组织内部协商等6种实现形式.我国社会组织协商尚处于起步阶段,顶层设计不系统,基层探索不成熟.要以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式规范社会组织发展,解决社会组织协商所面临的问题.要以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协商建设,把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与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二者互动发展.
协商民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协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浙江省
18
D627(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5-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