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269.2012.03.013
两岸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及其职能比较研究
通过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都设置了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了其相关管理职能。本文拟对两岸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及其职能进行比较,并对中国大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及其职能的改革和完善提出建议。
两岸、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设置、职能、比较研究
F204(国民经济管理)
2011年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涉台调研项目《两岸京台知识产权状况调研比较与研究》成果京台综〔2011〕第23号
2012-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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