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房地产及其下游产业的减税效应
由于“营改增”后计税方式的变动以及不动产沉淀成本存在差异,使得“营改增”政策对行业税负的影响有所差别.本文通过构建税负变化数理模型利用投入产出法测度“营改增”对房地产下游产业的减税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名义税率之差、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外购商品、劳务及服务的价值占整个房地产业购买商品和服务价值总额的比重、投入产出比重影响房地产增值税税负;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以及收入确认方式的改变影响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负;导致房地产业流转税税负降低,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总税负率下降;从投入产出测算结果来看,房地产业对于第三产业向前的关联度较高,意味着房地产业对第三产业比第二产业供给推动效应更大.房地产业“营改增”短期具有减税效应,而长期具有产业分工效应.
营改增、房地产、税收负担、投入产出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ZC042
2017-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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