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478.2008.01.009
效率与公平的两种解决方案——对新制度主义与罗尔斯的比较
在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上,新制度主义与罗尔斯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案.新制度主义认为,有效地保障私有产权制度将会带来效率,但是,公平问题影响效率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因而,新制度主义走向了对意识形态的求助,认为意识形态如果能够使人们接受现存制度是公平的,就不会因公平问题而影响到效率.与新制度主义不同,罗尔斯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通过设定"无知之幕"下的个人选择而在理论上解决了公平问题,从而为效率的实现扫清了障碍.但是,罗尔斯的证明仅限于理论,对于20世纪社会治理的实践却鲜有影响.
效率、公平、新制度主义、罗尔斯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