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76.2007.03.001
物权法制定之焦点
@@ 物权法是民法中最难立法的一部法律.物权法在制定过程中出现了六大焦点问题:一是继续民法物权法编还是制定单行的物权法;二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不是神圣不可侵犯;三是法人是否享有财产所有权;四是关于物权法定主义;五是居民会议、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六是物权与债权的交叉.
物权法定主义、法制、焦点问题、Property Law、业主委员会、物权与债权、居民委员会、财产所有权、业主大会、物权法编、社会主义、民法、公共财产、神圣、侵犯、立法、过程、关系、法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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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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