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02.2013.03.005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庭教育应然模式之构想与展开——以“全程法庭教育”模式为样本
人民法院注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教育职能的有机衔接,依托庭前准备程序的铺垫,从未成年被告人的个体生理和心理特点及庭前、庭中、判后各阶段不同的教育侧重点出发,精心设计教育情境,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发挥所有参与诉讼人员的教育合力,激发被告人的主体性,在审判程序的“全过程”实现对被告人多层次、“全方位”的感化教育,从而重塑其内心意识结构及法律道德观念的审理方式应当成为法庭教育制度改革的一个有益样本.
全程法庭教育、感化自省教育、关怀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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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7(法学各部门)
2013-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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