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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权许可的私法效力

引用
@@ 在水法中,公法与私法规范双管齐下,共同调整水的使用法律关系.与一般的用益物权相比,水权的取得一般须经过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种公法行为,但其除了具有公法效果外,还具有一定的私法效果,通过许可,被许可人可以获得类似于用益物权的地位,即水权,有学者将其归类为准物权.”1”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许可本身具有哪些私法效力?

水权、行政许可、私法效力、用益物权、公法行为、私法效果、私法规范、法律关系、被许可人、准物权、学者、同调、水法、双管、权相、地位

D913;D912.1(法学各部门)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7SFB3026

2011-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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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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