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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561.2005.03.003

德国新债法法律行为基础障碍制度的法典化及其借鉴

引用
@@ 一、制度发生史 对于任何一个合同而言,都是当事人在下述情况下订立的:即认为存在特定的情况,并且这些特定的情况将会继续存在;没有这些情况,合同的目的就不能够达到,当事人的意图也不能够得到实现.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不能够为当事人所预见的、因此也就不能够在合同中得到相应考虑的重大变更,那么在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将不再符合当事人的意图,并且将使其中的一方当事人面临丧失最低限度实质性合同正义的情况.[1]这样就出现了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继续履行原订合同的问题,也就是受到冲击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摆脱合同约束亦或是否可以请求调整合同的问题.

德国、法律行为、基础障碍、制度发生、合同当事人、问题、合同正义、合同约束、存在、请求、履行、调整、冲击

F83;F04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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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561

11-3171/D

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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