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物品交易平台中自然人卖家经营者身份的司法认定
卖家具备经营者身份是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欺诈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经营者身份认定的当然要素是经营行为,在闲置物品交易平台中,自然人卖家的经营行为与非经营行为交互,涉网新型交易环境又加深了经营者概念的抽象度,导致长期以来司法适用时认定标准模糊。因此,有必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经营者概念进行价值填充,进而厘定出主观上具有盈利目的、客观上享有获利结果并且主体上不以交易方的消费者身份为构成要件的司法认定路径。
2022-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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