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工智能产生“作品”的法律性质的认定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产生的“作品”面临法律性质的认定、司法实践的保护及作品可版权性等问题。为了防止将人工智能产生的“作品”归入公共领域可能引发的侵权风险及付费使用风险,人工智能产生的“作品”应当独立受到法律保护。
2022-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3-134
2022-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3-13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