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如今,“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农业”等代名词屡见不鲜,这说明当前各行各业为了发展都在努力向互联网领域进军,似乎只有贴近了互联网的行业才会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速度、高效的快乐时,慢慢发现大数据也有可能给大家造成危害。从2018年大数据“杀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短短3年时间,大数据“杀熟”成为了消费者心中的一份无奈。虽然从经济学角度,大数据“杀熟”行为帮助平台经营者实现了利润最大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效益。可消费市场里给予关注保护的并不应该只有平台经营者一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更多的保护。
2022-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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